返回首页
监管动态CURRENT AFFAIRS
监管动态 / 正文
内地券商获批使用香港机构研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2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起草《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深化两地证券基金行业互利合作,更好满足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随着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逐步深化,港股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内地投资者对港股通标的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顾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香港机构在港股通标的分析师数量、研究能力、研究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与内地证券研究机构互利合作、相互支持。同时,内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需要熟悉香港股票市场的投资顾问团队为其提供专业投资意见,提升基金产品管理水平;香港机构也希望扩展客户资源,积极参与内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责任编辑:杨喜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