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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赵洋 杨毅报道 中国证监会近期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修订,自6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2年《准则》发布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类型逐步丰富,投资者结构日趋多元,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上市公司治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完善《准则》具有现实必要性,也具备了较好的法制和实践基础。与此同时,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也经历了2004年、2015年两次修订。因此,有必要修改《准则》,吸收借鉴公司治理国际先进经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准则》修订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内外经验,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质量,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介绍,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紧扣新时代主题,增加了在上市公司治理中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上市公司党建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的要求。

  二是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

  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增加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关规定,注重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四是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新问题作出规范,强化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过程中各方保持上市公司治理稳定的义务,对独立董事强化职权并规范要求,健全上市公司评价与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

责任编辑:赵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