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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金融改革需巧发力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方案。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近日已正式印发通知实施。

  点评:从本轮自贸区推广的可复制经验可以看到,无论是广东、天津、福建等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还是辽宁等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其复制推广的经验多是结合当地情况,在事中事后监管及贸易便利化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将上述探索推向全国,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但与此同时不难发现,金融创新、金融开放之举相对审慎。而在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方案中,也强调了“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显示出,未来相关探索也需在严防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有序、稳健推进。当然,作为全国金融改革开放的示范性窗口,自贸区金融改革绝不能也绝不会停滞,但是一定要在“二线管得住”的前提下推动“一线放得开”。否则,冒进可能会使得风险激增,成为真正长期开放的“绊脚石”。

责任编辑:yxt